2020年5月19日零时起, 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用了G212线(K2296+156段)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设备。经过五个月的运行测试,该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设备已符合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标准。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10月19日零时起,正式启用G212线(K2296+156段)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设备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情况再次公示如下:
卡点名称 | 行政区域 公路桩号 | 检测方式 | 维保管理单位 | 是否通过检定 | 检定机构 |
G212线超限超载检测点 | 右江区永乐镇G212线K2296+156段 | 双向 2车道 | 交通运输局 | 通过检定 | 计量监督局 |
一、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由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货运机动车辆途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即此检测路段由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范》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布),驾驶人为达到干扰或者逃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目的实施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记分。
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处罚机关及地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右江区城东大道与拉域一路交汇处),电话:0776-2933171。
特此通告
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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